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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眼中的胡国运——全国模范法官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发言摘登

2020-10-15

10月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胡国运同志生前同事、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龚雪林、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忠、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社期刊主编程呈、胡国运同志妻子刘新明等报告团成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从不同角度深情追忆了胡国运同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现了这位新时代模范法官的高尚品格和光辉形象,展示了一位人民法官对党的忠诚、对群众的大爱、对事业的执着、对名利的淡泊,感人肺腑,打动人心。

亦师亦友的好庭长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龚雪林

5月6日,我的好领导、好老师、好同事,江西高院二级高级法官、民一庭原庭长胡国运同志突发疾病,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去世时,身旁放着的是他正在翻阅的案卷。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全身心的铺在他挚爱一生的审判事业上。胡庭长的微信里有这样一个签名:“以负责的心,做好分内的事;以不变的心,坚守自己的理念。”这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

我与胡庭长一起共事五年。2010年,胡庭长到民一庭当庭长,他让我做内勤和调研工作,兼顾办案。我也因此有了和他深入接触和学习的机会。

那时的民一庭有一帮年轻人,胡庭长很注重对我们年轻人的培养,从不吝惜将自己的审判经验分享给我们。我们刚开始办案时,他都自己担任审判长,他说,“我来帮你们把把关,带一带你们,但你们自己要认真阅卷,吃透案情,找准法律问题。”在民一庭与胡庭长一起共事的五年,是当时我这个法官新兵业务进步最快、收获最大的五年。

胡庭长性格温和,很少批评我们年轻人,但他对我们的工作要求非常严谨。

记得2011年胡庭长安排我起草一份侵权责任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当时我手头上事情比较多,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就在网上找了一些资料放到报告里。胡庭长看完稿子,用笔把我复制粘贴未做修改的外地法院名称圈了出来,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雪林,这种低级错误不应该有啊!这是工作态度问题。不管写文章还是办案子,工作态度是第一位的。”他的谆谆教诲,让我在此后工作中,再也不敢有丝毫懈怠和马虎了。

胡庭长是全省知名的审判业务专家。他撰写的裁判文书格式规范、逻辑严密、论理充分,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这群年轻同事都特别喜欢请他修改判决书,每次拿回来都互相传阅,反复推敲,他改得总是恰到好处,令我们佩服不已。对审判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他总能帮我们打开思路,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

有一次,我办理一个房地产开发的案子,原、被告合作不下去,要对一个开发的楼盘进行清算,涉及金额2亿余元。证据交换那天,原告拖来两大箱证据,被告拉着四五个小推车的财务凭证。我一看这么多证据,就傻了眼。这些证据要是由我一一组织举证质证,没有十天半个月肯定不行!我首先想到的是委托会计鉴定,但原告不同意,说被告的凭证里面很多是假的。这下让我犯难了。我赶紧向胡庭长求救,他听后略作思考,提示我:“证据的真伪不审核,鉴定机构也没法鉴定。你可以指导双方自行进行预备质证,帮他们明确预备质证的规则。双方核对没有争议的凭证就不要再质证了,法院只对有争议的证据组织质证。”胡庭长的一席话,让我豁然开朗。后来,他们把账对清楚了,在合议庭组织下达成了调解。我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胡庭长。他听了也很高兴,进一步指导我说:“处理民事纠纷思路很重要,有时要想办法充分调动当事人自己的积极性,法官既要做公正的裁判者,也要做优秀的诉讼活动指导员。”

胡庭长不仅办案业务精湛,还始终怀揣着一颗对法律赤诚的心。在全省民事法官培训班上,他说,民事审判要坚持四个理念,公平、利益平衡、保护弱势群体、程序零瑕疵。

2012年,庭里有一个夫妻共同债务案件,合议庭争议不下。该案女方上诉提出男方巨额借款从未用于家庭,其与男方已分居多年,不应由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当时处理这类案件时,法官们的思路普遍还是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合议时,胡庭长却说:“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不知情,特别是夫妻关系本来就名存实亡、只是由于各种原因没办离婚手续的情况下,要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是不公平的。应该把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出借人,出借人要求夫妻共同签字,共债共签就可以避免风险。”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共债共签”这个词。六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和今年公布的民法典都明确了“共债共签”的夫妻债务认定标准。我想这正是因为他秉持了公平正义的理念,对生活有着深刻的观察,对法律前沿问题时刻保持着关注,才能对法律的理解如此到位。

在办案和工作中,胡庭长总是把目光投向弱势群体,关注普通当事人的困境。

有一年院里分了10件劳动争议申诉案件给民一庭,我没有想到他会特别重视这批案子。他特意组织承办法官开会,提醒大家:“这些案子标的额虽然很小,但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你们要依法审查,多做调解工作,避免增加群众诉累。”后来,他多次指导调解。经过努力,有5个案子双方达成和解,劳动者及时拿到了工资,撤回了申诉。当事人还专门送来锦旗,赞扬高院法官“执法为民、情系百姓”。

胡庭长是个有担当的好领导。以前分案时,他总是将疑难复杂、矛盾尖锐、压力最大的案件留给自己。我们办案遇到压力,他也总是顶在前面。

庭里一位年轻女法官碰到一个棘手案子,该案被上诉人采用各种办法缠访、闹访,施加压力,扬言案子改判就大闹,办案法官压力很大。胡庭长得知后,掷地有声地说,“只要案子证据充分,有法律依据,就不要怕,案子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案外的压力我来扛!”案子依法判决后,被上诉人多次组织人员闹访。胡庭长主动接访,摆事实讲道理。但当事人不依不饶,接访时仗着人多,对胡庭长推推搡搡,在他的右手臂上抓出了一道血痕,甚至拳头都要打到他的脸上了。他眉头一皱,对带头闹事的大声说:“案子没判错,威胁也没用,如果今天我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我被他的一身正气震撼了。他就是这样的人,表面性格温和,说话和风细雨,但骨子里有一股刚正耿直、无私无畏的气质,他已经把对法治的信仰和尊崇化成了言行、融进了血脉。

回首往事是那么遥远而又清晰。胡庭长就是我们这些青年法官成长路上的指路灯,他用一言一行教会我们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斯人已逝,精神永存。传承是对他最好的追思。我们将以胡庭长为榜样,传承他的精神,在追寻公平正义的法治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红土地上的法治“追光者”

江西日报新法制报社期刊主编 程 呈

胡国运在自己的工作笔记中这样写道,“心中有光,何惧山高路长”。胡国运心中那道光源自何处?

为了找到答案,我来到了胡国运初心萌发的地方——南昌五星垦殖场。1964年11月,胡国运出生在这里。幼年时家境清苦,父母都是忠厚的农民,他从小就懂事,总是一边学习,一边帮家里做家务干农活。当时,北大、清华的江西分校都设在那儿,闲暇时光,他常与北京知青交流,青葱少年的心中早已埋下了“到北京读大学”的种子。

怀揣梦想,付诸努力。198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国产一区二区三区视频精品法律系。他的北大同学万利平回忆说:“胡国运性格温和,但学习劲头却相当强劲,可以用‘没日没夜’来形容。”

四年后,胡国运面临毕业分配,抉择之间,他放弃了众多学子梦寐以求的留京机会,决定回到家乡。他写信告诉父亲:“江西是革命老区,现在比较落后,我要用自己的所学去回报家乡。”

我想,正是江西这片有着优良传统的红土地,涵养了胡国运的纯粹人格,燃起了他心中那道公平与正义的法治之光。

胡国运分配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刚开始在法官业余大学担任教师工作。现任叁级高级法官的段亦枫,就是胡国运的学生。1990年,她因休产假错过了一门科目考试,需要补考。一边是嗷嗷待哺的婴儿,一边是补考的倒计时。她乱了阵脚,胡国运知道后,亲自帮她整理了简明扼要的串讲资料,帮她渡过了难关。

胡国运对她的影响远不止于此。多年后,段亦枫已被提拔为院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但她面对员额法官考试,她放弃行政职务,选择参加员额考试。她说,我想做一名法官。这缘于和胡庭长的一次深入交谈。

胡国运说:“你法律学得好,不办案子有些可惜。能做一名好法官,是一个法律人一辈子都值得骄傲的事。”

内心有光的人,总能带给人温暖。他常说自己是农村出来的,深知民生之重。

他时常对民一庭的法官说,学识是一个法官十分重要的素质,但是否拥有济世的情怀,才是一个法官能否担负起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法官吴玉萍向我回忆了她审理的一起案件,考虑到一审部分事实没查清,她打算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理由是充分的,但审判长胡国运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涉及的400多万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他在合议时说:如果案件简单发回,兜兜转转又得办上一年半载,农民朋友不容易,他们拖不起啊。他提出对已查清的农民工工资部分先行判决,合议庭采纳了他的意见,近百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了及时下发。

追光的人,总会冲破一切黑暗的枷锁,将清白留给世人。与胡国运相识的十余年,我一度认为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这种“洁癖”表现在他对走后门、拉关系、不务正业的不齿与不屑。常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胡国运也常说:“我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采访中,民四庭副庭长徐快华讲起一件事,他承办的一起案件,依法判决了当事人胡某承担了法律责任。判决后才知道当事人胡某是胡国运的亲戚。亲属曾多次找到胡国运,要求给承办人打招呼。他却一直不为所动。

早年间,胡国运的小舅子刘忠明下岗失业,他曾有过小心思,想着姐夫在省高院上班,能否让姐夫找找人帮他安排个工作。没曾想,他一开口就遭到了姐夫的严词拒绝。刘忠明不理解,非常生气,这还叫亲戚吗?妻子刘新明也责怪丈夫有点儿不近人情。胡国运对妻子说:“我这个人不贪图享乐,不喜欢八面玲珑,更不愿意为利益向人低头。我这一生只想追求一个问心无愧、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很多人眼中,胡国运既是审判业务专家,又是个具有开拓精神的领导。

他是江西多个民事审判改革的推动者。他提议设立了环资审判“博士合议庭”,推动了多个旅游法庭建设;推动了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

2016年,南丰县人民法院试点家事审判改革,但方向不清晰,局限于模仿其他法院的想法中。对此,胡国运花了大量时间钻研起了南丰的历史文化,深入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他提出,南丰是千年古邑又是才子曾巩的故乡,这不就是打造家事审判品牌最好的切入点吗。

遵循着胡国运提出的改革思路,南丰法院从傩文化、桔文化中提取“和合”理念,从曾氏家风中提炼出经典的家风家训元素,完成了南丰家事审判制度建设、审判场所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南丰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整个江西的家事审判改革也跨上了一个新台阶。

如今,省高院民一庭的法官讨论案件到激烈处时,仍然会忍不住脱口而出,问问胡庭长,听他怎么说,可是,那个曾经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都信手拈来的胡庭长,再也无法像从前那样认真倾听并给出答案了。

加入中国共产党时,胡国运在《入党志愿书》里这样写道:“法官肩上挂着的是天平,铁肩担道义,法官必须牢记法律的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是这样理解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保证这样做!”

30多年来,他信守承诺,立践誓言,是他,让许多人看到坚信理想坚守信仰并愿意为之付出一生去追寻的楷模,就在我们的身边。

向胡国运法官致敬!

 

一个令人尊敬的好法官

上海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主任 魏 忠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名普通法官的离世,引起律师界的集体追思和怀念?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述律师眼中的胡法官。

2009年,我刚执业时,就听前辈们常常提起胡法官的大名。他的法律功底特别扎实,对法律条文信手拈来、如数家珍,是全省公认的民商事审判专家,被业界称为“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我也一直想见一见这位被律师们齐口称赞的“法律大咖”。

2013年8月,我代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多部法律,对方又是国有事业单位。说实话,我心里也直打鼓,不知道法官怎么判。由于该案的证据材料很多,时间又比较紧迫,为了便于说清楚事实,我多次向胡庭长说明情况。他每次都很耐心地听取我的陈述,从不打断我的话语,还对疑难问题进行深入了解。与他沟通交流,没有高高在上的感觉,令人十分舒适。

开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分歧很大、情绪激动。胡庭长不急不躁,认真地倾听,不时用笔记录,一旦有一方当事人言语不当,他会立即提醒,让大家心平气和地陈述意见。庭审结束后,判决很快下来。胡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深入分析,抽丝剥茧、层层递进,论证充分、说理透彻。虽然我方的部分诉求被驳回,但我对判决真的心服口服。

后来有几次,我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向胡法官请教时,他总是细心点拨,让我茅塞顿开。每次我说“谢谢,胡老师”时,他总是很谦虚地摆摆手,微笑着说:“别客气,我们相互学习。”

“铁面如山、公道正派”,这是律师们对胡法官的共同评价。“聊法律热烈欢迎,打招呼请不要敲我的门”“心思要放在精攻法律业务上”,这是胡法官常常勉励律师们的话。

江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卫东律师刚做律师不久时,听说省高院业余法律大学有个“北大才子”胡国运,很爱钻研法律,一次他遇到一个法律专业方面的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就尝试给胡国运打电话,想当面请教,并邀请胡国运“到茶座坐坐”。听说是探讨法律问题,胡国运一口答应了,但要求把地点改到江西师大青苑书店门口。到了约定的时间,胡国运蹬个自行车就来见他了。就这样,两个年轻人倚在自行车上,在书店门口探讨了50多分钟法律问题,仿佛忘却了时间的存在。

“他黑白分明,从不屈服于任何外力”,何大年律师向我回忆一件往事时感慨道。2006年,何大年代理一起涉及国有公司的担保纠纷案,标的额3亿余元,胡国运是主审法官。案件另一方以高额代理费聘请了十分有背景的律师,声称要动用关系向胡国运“施压”。何大年对案子能否公正审理很担心。后来,令他感到欣喜的是,判决结果非常公正,有效避免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损失。何大年后来几次想请胡国运吃饭道谢,均被严厉回绝。

胡法官不仅公道正派,他的平易近人、处处为当事人着想,也在业界口口相传。今年1月,律师邹玲代理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胡国运是主审法官,由于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开庭。考虑到该案涉及民生,为尽快解决纠纷,胡法官提议进行线上审理,所有的证据交换、各方意见,以及法官们的情况反馈,全部在网络云端公开。这个案子很快审结,双方当事人也服判息讼。后来邹玲才知道,那段时间胡庭长的父亲刚刚去世,他正在老家为父亲办理后事。每忆及此事,邹玲总是内疚地说:“即使在他失去亲人的痛苦时,他仍然用心听取我们的意见,我打心眼里敬佩他。他就是我们心中的好法官。”

吴豪律师在悼念胡国运的诗中写道:“法官与律师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才能结出公正裁判彰显法治的硕果。你是春蚕,生命不息,吐丝不歇;你是蜡烛,燃尽自己,照亮后人。”

我想,这就是一位律师对法官最好的评价!

 

我生命中的那座山

胡国运同志妻子 刘新明

国运离开我们已经161天了。

至今,那一幕还在我眼前,还记得5月6日的那天清晨,很少开车的他一反常态,提出开车送我去上班。一路上,他很开心,我们说了好多话。下车后,我回头看了一眼,国运微笑着向我挥了挥手,轻声嘱咐着我小心点、看着路……我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车慢慢地消失在视线中。可谁能想到,这竟成永别!

我与国运是1989年认识的。初次见面时的国运,瘦瘦的,话不多,很安静,言谈举止中透着浓浓的书卷气,这种纯净、踏实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我。

1992年11月,我们结婚了。婚礼非常简朴,婚后,我们就住在国运的单身宿舍里,国运喜爱下厨,烧得一手好菜。那时的日子虽然过得清苦,但平淡而幸福。

国运不善言辞,却又让人无比温馨。每年结婚纪念日,他总会发一段祝福的话给我,开场白永远是那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每当收到这些温暖的文字,心里总是暖暖的。

他爱女儿,生怕她受到一点伤害。还记得,女儿上高中的时候,有人因为案子没有得到支持,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相威胁,对方甚至准确报出女儿所在学校。国运担心得流泪了,但对威胁却毫不为所动。他请我谅解,说:“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我不能因为受到威胁,就枉法裁判,如果我那么做了,就不配做一个法官!”后来,国运安排我弟弟悄悄跟在女儿身后,护送女儿上下学好长一段时间。

他对女儿有时又特别“狠心”。2018年,女儿研究生毕业找工作。我说,女儿学的是法律,你找找关系,给女儿安排一个好点的工作吧,没想到国运听后非常生气,他说“我认识的都是律师或当事人,如果今天我向他们开了这个口,明天他们就会因为案子找到我,我能去交换吗?我手上的裁判权是我的吗?”后来,女儿凭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广州税务系统的公务员,国运为此非常自豪。

国运还是个孝顺的儿子,他总是想一切办法,为父母、为老人安排好一切。国运爸妈一直在农村老家生活,他牵挂不已,特别是今年春节后90岁的老父亲去世了,88岁的老母亲又卧病在床。每逢周末,国运只要一有时间,就赶回乡下看妈妈,亲手为妈妈擦脸,修剪指甲。国运走后,有好几次,婆婆打电话过来问:“国运怎么这么久都没回来看我啊。”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告诉她老人家,她的儿子没了,再也不能回家看望她了。

国运爱我们、爱家庭,更爱他的法律事业。当了民庭的庭长以后,审理的案子金额越来越大,来找他说情打招呼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他从来没有动过歪脑筋。他很节省,袜子破了,也舍不得扔;背心已经变形了也还在穿。他常说,“我们都是农村走出来的,不容易,做任何事都不能违背自己的初心,一定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他是一个光明磊落的人,不允许在案子里玩猫腻,更不允许亲戚打着他的旗号在外面胡作非为。记得2010年调任民一庭庭长,第一次家庭聚会上,他就跟亲戚朋友立下规矩,“民一庭案子多,你们绝不能去接触当事人。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我们这个家庭也不会安宁。”

还记得,有一年中秋节,有两名案件当事人找到我家,想过节拜访国运。国运硬是把对方挡在家门外,不肯开门,对方在家门口苦苦哀求半个多小时,我实在于心不忍,就劝说国运开门让客人进屋说,礼物不收就是了。国运当时非常生气,大声说:“家里什么事都听你的,唯独我的工作你不能插手。”从此以后,凡是有案子当事人上门,“一概拒绝”成了我们家的铁家规,这些年,一直是这么做的。

国运常说,当一名法官,是他这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他为了这个职业理想,奋斗了大半辈子。作为他的家属,我很自豪。法官做的是为老百姓维护公平正义的伟大事业,公正执法、秉公办案就是对国运最好的追思和纪念。

 

胡国运人物生平

1987年7月,国产一区二区三区视频精品法律本科毕业后进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

历经江西省直机关支教讲师团、业大教学、教务和审判等部门,担任过讲师、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2020年5月6日,胡国运突发疾病,在工作岗位上因公殉职,年仅56岁。

曾先后荣立个人叁等功1次,2017年获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

2020年8月31日,据新华社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