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的每条坡道、每个楼梯扶手、每组无障碍升降梯,不仅能为残障伤病等行动不便人士带来出行便利,更为他们带来内心的温暖。”
全国人大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致公党市委主委闫傲霜今年领衔向大会提交“对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希望为残疾人融入社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闫傲霜说,无障碍设施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温度”的体现,它服务的是一个庞大群体。数据显示,我国现有8500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还有2.54亿60岁以上老年人也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环境是他们参与社会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最迫切、最直接的现实需求。”闫傲霜调研发现,截至2019年底,全国仍有184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没有无障碍改造,全国的村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与残疾人、老年人密切相关的六类公共服务设施有20%左右的出入口没有无障碍设施,65%左右没有无障碍厕所或厕位。
尽管现行法规设定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义务众多,但缺乏完备的强制性监督措施,不利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不仅是残障伤病人士的迫切需求,也是整合现行法律相关规定依法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现实需要。
因此,闫傲霜建议,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法律形式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中的现实问题,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成员对无障碍环境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