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草原生态持续恶化的状况得到逐步遏制,草原生态逐步改善,草原保护修复工作成效显着,但目前仍存在草原生态系统整体脆弱等问题,须加强保护修复力度。”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鄂晓梅建议健全完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鄂晓梅建议,第一,开展全国草原资源调查清查工作。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调查研究工作,统一基本概念、标准及调查方法,提出科学、可行的调查清查方案;结合第叁次全国国土调查,摸清草原类型、权属、面积、分布、质量以及利用状况等底数,建立草原管理基本档案,绘制草原资源“一张图”,为精细化管理、科学制定草原保护政策及建立完备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奠定精准的数据和工作基础。
第二,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建设。建议相关部委和立法部门展开修法立法的调研和梳理工作,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立法计划并开展修改起草工作,用符合新时代新需求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善治,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第叁,着力解决草原执法、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建议着力解决草原执法工作尤其是基层部门的执法工作困扰,整合加强、稳定壮大基层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
第四,加大草原普法宣传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普及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对相关基本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其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断优化宣传形式和内容,努力推出群众便于理解、易于接受的普法产物;搭建平台,协调公检法、司法以及各级相关部门联合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和宣传。